丟煙頭司機被帶回交警快閃記憶碟局接受調查文/圖 羊城晚報記者石華 實習生何強
  近年來,隨著私家車逐年增多,外接式硬碟車窗垃圾也是屢見不鮮,不僅損害了城市形象,還危及行車安全。從25日開始,深圳的隱形戰車將再次出動,在全市範圍內查處車窗拋物,一旦被抓到,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將面臨500元的罰款,而市民提供證據成功舉報的,也會獎勵500元。
  案例
  丟個煙頭,房屋買賣罰款500!
  25日上午11時許,在梅觀高速梅林收費站廣場,一名司機吹著空調,坐在駕駛室里抽著煙。隨後,司機大力吸了一口,蘭花指一彈,煙頭落地,當場被交警的隱形戰威剛記憶體車抓住。
  扔個煙頭竟然要被警車攔停,司機當場被嚇傻,回去把煙頭撿固態硬碟了起來,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證據確鑿,交警還是把司機帶回了交警局接受調查。據司機邱先生介紹,他從東莞第一次來到深圳,下高速時導航突然失靈,心煩氣躁下才抽了幾口。“點了根煙最多抽了3口,我抽的時候手在外面,導航搞來搞去沒搞好,準備走了就丟了。”
  邱先生說,車窗拋煙頭被抓他沒話可說,但事後已經立即撿了起來,交警連警告都沒有就立即處罰,對於一個月工資只有2000多元的打工仔而言,一個煙頭500元實在太冤枉了。
  邱先生並不是第一單被罰的對象,8月10日下午,有市民微博舉報,8月8日在鹽排高速上行駛的,一輛號牌為湘M5GA××白色小轎車后座上有人不斷地往車窗外扔垃圾。深圳交警已對該車處以500元罰款。這是交警辦理的首宗市民成功舉報往車外拋物的案件。
  做法
  鼓勵市民“隨手拍”
  採訪中,許多市民反映,他們曾見到過別人從車窗扔出來的各種垃圾,自己也曾這麼做過。還有市民曾經見到有人從車裡往外扔出了一整瓶綠茶,剛好有輛車從後方快速駛來,為躲避這個滾落在地上的物體,後方車主只好猛踩剎車,險些釀成追尾事故。
  據深圳交警介紹,從25日開始,他們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查處“車窗拋物”的專項行動。除了會加強警車的巡邏力度外,“隱形戰車”和“隱形戰士”也會全部出動。深圳交警將發動全市150名交通信息員和所有義工團體,積極攝錄舉報交通違法。同時,倡導市民利用拍攝設備“隨手拍”(手機、攝像機、行車記錄儀等具有攝錄功能的設備),將拍攝下來的司乘人員向車外隨意拋灑垃圾的不文明行為,向交警部門舉報。
  深圳交警局勤務科副科長劉忠強表示,加強路面巡查的同時,每個大隊會安排一個視頻席位,在全市中心區域車流比較密集的路口,全程對路口的違法行為進行緝拿。他還介紹,無論是司機還是乘客,一經發現將會面臨500元的罰款,而市民提供證據成功舉報的,一經核實也會獎勵500元,但要拿到獎金,就必須具備以下三點。“違法行為全程要記錄;車牌和顏色要具備;乘車人和車內的情況要有一個記錄。”
  疑問
  乘客拋物,司機咋辦?
  由於向車外拋擲廢棄物的違規行為具有很大的隨意性、突發性,取證比較難,現場處罰具有一定的難度。出租車司機陳先生告訴記者,一般車上的乘客多,很難監督,如果他們中有人發生拋物該怎麼算?行駛途中,交警攔下車到車裡找拋物的當事人也不現實,恐怕這一處罰規定在現實操作中將成為一紙空文。“目前,出租車內基本沒有盛放垃圾的裝置供乘客使用,部分乘客在乘車過程中產生了垃圾,會選擇直接扔出窗外。乘客畢竟是顧客,面對這種不文明的行為,作為司機的我們也不好說什麼。”
  對於車窗拋物責任人的界定上,交警表示將調查車主,由車主負責找出責任人。
  有市民認為,車窗拋物作為一個瞬間動作,取證難度大,單純地依靠行政執法部門的資源和力量,不僅行政成本高,而且效果不大。交警表示,任何執法都有偶然性,不可能全部處罰,這次專項行動處罰的程度取決於市民參與的積極性。“通過這麼一個行動,讓市民養成一種良好的習慣和意識,懂得車窗拋物的危害,起到一個震懾的作用。”
  律師觀點
  查車窗拋物,有可操作性
  北京京都(深圳)律師事務所的劉華斌律師認為,在取證環節交警有可操作性。“鳴笛也是一瞬間的事情,不到一秒鐘,但是中心城區是禁止鳴笛的,執法至今也收到了效果。”劉華斌告訴記者,目前深圳擁有眾多攝像頭,在技術層面已經達到了可抓拍車窗拋物的行為,只是以往交警沒有將其列為常規行動,只要執法力度傾斜,處罰依據還是容易掌握的。 編輯:王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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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嚴查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
  三次以上違法未處理交警查獲過萬宗
  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珩、通訊員交宣報道:記者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近日起,廣州交警加強對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的查處力度。今年以來,廣州交警查處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違法車輛過萬宗。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機動車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行駛證;機動車有十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記錄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依法扣留車輛、行駛證,直至車輛相關交通違法消除。
  近日,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將充分利用執勤點、檢查點和高速公路、國省道收費站、服務區,從嚴查處多次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同時,強化路面巡控,交通民警在路面巡邏執勤過程中,可通過手持PDA執法終端查詢車輛交通違法情況,並依法採取相應處罰措施。據統計,2014年1月1日至今,廣州市查處3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違法車輛11435宗,查處10次以上道路交通違法未處理的違法車輛1154宗。
  廣州交警提醒: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也要嚴格管理好車輛,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自身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同時發生交通違法行為應儘快依法處理,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詢所屬車輛交通違法情況(可上廣州市公安局網上車管所查詢確認:www.gzjd.gov.cn/cgs),並及時接受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據瞭解,到目前為止,全國機動車在廣州發生的非現場簡易交通違法行為(特指罰款金額為200(含)元以下、一次性記不滿12分的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除了可在廣州市各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大廳(含番禺、花都、增城、從化、蘿崗、南沙、廣州港)及市中心區車輛管理所辦理,還可選擇網上車管所、好易繳費終端、郵政服務點、廣州農商銀行手機銀行等途徑辦理。需要註意的是:在廣州市番禺、花都、增城、從化、蘿崗、南沙、廣州港發生罰款金額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記滿12分(含)的非現場一般程序交通違法仍需前往違法發生地對應的交警大隊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辦理。
  深圳審議交通違法處罰條例修正案(草案)
  自願停駛或可抵交通罰款
  羊城晚報訊??記者李天軍報道:自願申報停駛有望與免除交通違章罰單次數掛鉤,這是羊城晚報記者25日從深圳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獲悉的。
  大會在25日上午審議了《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修正案(草案)》。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曙光作審議說明時介紹,本次修改增加了自願申請停駛達到一定天數,可以免除相應罰款或者獲取免費路邊停車時間。羊城晚報記者在修正案(草案)中看到:深圳號牌小型汽車管理人,“自願申報停駛達到一定天數,可以向公安機關申請免除一次數額在500元以下的交通罰款。每台機動車每年可免除罰款的次數不得超過3次,或者向交通部門申請獲取免費路邊停車時間及其他獎勵措施”。
  值得關註的,在以人為本,依法治市的大前提下,本次草案修改了相關醉駕酒駕條款,修改為“紅外線酒精測試儀的檢測結果未超過酒後認定標準的50%,或者未超過醉酒認定標準25%的,當事人可以要求檢測血液酒精含量,以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作為處理依據”。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此舉將服食藿香正氣水、吃多了荔枝等“誤測酒駕”拒之門外,也為市民主張權利開了一道口子。
  對常常出現在機動車道逆行不按紅綠燈行駛的非機動車,本次修改增加“雙罰制”,即駕車人受處罰同時,也對所屬企業處兩倍的罰款;對於不按拉鏈式交替通行的車主,處以三百元罰款;對於不按規定讓行救護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的違法行為,提高處罰額度為1000元。編輯:王燕子
(原標題:深圳車窗拋物罰500舉報查實獎500 自願停駛可抵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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